4月13日晚间,杭州蓝色钱江6.22火灾受害者林生斌发布微博,称:今天第四次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此次申请想法与首次申请一致,是要了解蓝色钱江重大设计缺陷和消防安全隐患。林生斌此举或是为破解起诉绿城等相关责任方所面临的举证难的障碍。
从林生斌公布的资料显示,蓝色钱江(二期)竣工验收时间为2012年9月,消防设计备案的时间也是在2012年,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2012年10月17日。总面积175373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在一年合法完成全部开工建设和竣工等全部审批手续和建设过程,确实超乎常人想象。从这个视角看,林生斌提出的蓝色钱江未取得消防手续便开工建设,致命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是否起于先天不足的原因等两项质疑是有根据的。
林生斌微博称:今天我第四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我想知道为什么蓝色钱江未取得消防手续便开工建设?致命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是否起于先天不足的原因?
证据证明,绿城蓝色钱江(二期)包括住宅和酒店,建筑总面积超过17万平方米。2012年通过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消防设计备案,2012年9月便竣工,2012年10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林生斌微博还附有信息公开申请书全文:
申请人:林生斌,男,住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绿城蓝色钱江小区二期1802室。系2017年6 月22 日杭州蓝色钱江火灾遇难者家属。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编号为杭公消【2012】第0320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和相关资料,具体包括: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记录表;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违法通知书;
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违法复查意见书;
8.消防设计文件。
事实和理由
2017年6月22日,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申请人的妻子和三个孩子不幸遇难。
蓝色钱江又称杭政储出(2007)17号地块商品住宅及商业金融用房(二期)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与之江街交叉路口,建设单位为杭州绿城海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2017年8月4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公开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情况登记表》显示,该工程已经消防设计备案,消防设计备案号为杭公消【2012】第0320号。
申请人认为,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应当制作、持有上述政府信息。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申请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依法公开上述政府信息。
信息提供形式:纸质复印件形式。
信息提供方式:通知领取
信息公开费用:申请人承担。
邮寄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蓝色钱江小区二期1802室。收件人林生斌。
林生斌这第四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恰值消防改革期间。按照中央部署,消防部队要全部退出武警现役,脱离公安机关,由现役编制改为行政编制,整体转制至应急管理部门。在此形势下,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如何面对和响应,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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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刚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辽宁省消防条例》起草人之一。辽宁省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得者。辽宁省第八届律师协会立法咨询专门委员会委员,曾长期担任辽宁省消防局法制处处长,原武警上校。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火灾与消防法律事务协调委员会主任,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火灾与消防法律事务部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210120061098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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